2007年12月5日星期三

喜欢&爱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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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猪头在QQ上问我:喜欢是什么?
大概是看了我的之前的文章,这么多个喜欢的人,所以有此疑问吧?
刚好前段时间也有人在问:什么是爱?于是,这里我就整理一下我的观点,我认为的什么是喜欢,什么是爱恋...

(本文章仅代表我一个人的观点。从我个人以男性的角度出发而作。发迎大家批判!)

1.喜欢

就是希望和她在一起的感觉.看着她的微笑而感觉阳光,看着她的快乐感受快乐.
也会经常会和她争辩,争的面红耳赤,却因看到她嘟起的小嘴而暗暗高兴,却在她转身后希望她回头看你;
会特别希望和她说话,在肚里搜罗了一大堆的笑话,希望能够让她哈哈大笑;
希望和她一起在夕阳的柳树下看书,偶尔会发呆,看着微风将她的额发吹起,有一种想要将她头发理顺的冲动...
希望可以一起牵手,散步,一起共事...的感觉

它是一种很暗暗的感觉,从来只会在心中保存着美好,却不愿道破;
它是一种很温温的感觉,心中保存着一丝温暖,却没刻意的希望它会沸腾;
它是一种很纯纯的感觉,就如湛蓝的天空下,偶尔飘过的几片雪白的云朵...

猪头说他经常喜欢很多个女人,是啊,喜欢美好事物都是人类的天性,喜欢从来都不是一个错,即使你喜欢的人很多!

其实,喜欢就是希望,WISH,但它多数只是停留在你头脑中所处的景象;
其实,喜欢也是欣赏,APPRECIATE,看到满大街的美女,你也会喜欢,顶多走过去了,回头再望一眼,却不会有再多一层来往的可能;
其实,喜欢就是欢喜,JOYFUL,看到她,生活就是阳光的...

2.爱
我觉得,爱是喜欢的一种升华。爱一个人,必先喜欢一个人。
但爱比喜欢多一层,它是需要你付诸行动的。
爱是做出来的,而不是说出来的。
这里的做包括二个含义,一个就是你坏坏的笑着,心里想的那种做(ML);另一个则是你需要做出行动,将你的爱让她知道,用你的行动向她表明你的爱,对她关切,对她关怀,给她呵护...

A.MAKE LOVE
张爱玲说:通往女人心里的路经过阴道。(《色戒》)
这句话是否伪命题暂且不论,但有一个意思张爱玲说的很对,占有了女人的身体,可能也就意味着占有了她的思想。(这里,一夜情ONS这类不算在内)
在动物界中有这样一个现象:鸭子通常会把它出蛋破壳后看到的第一只动物(可能并不是鸭子)认做妈妈,会跟它走。
但是在人类中,女人通常会对她的第一个男人印象一辈子难忘。甚至乎包括被男的强暴的,即使女人在过程中会反抗,事后会报警,但她在后来的岁月中,会想念这个粗暴的占有她身体的男的,甚至可能会开始爱上那个男的。
而在《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》中,男的早就已经将这个女的忘了,而女的却是临死都未能忘怀她的男人,即使她沦为风尘...

单纯的恋爱可能会忘,在女人的一生中就真的成为了一个过客,和每天都擦肩而过的人没啥区别;但如果发生了关系,特别是女人的第一次,那就不一样了。它会在女人的心里留下了一个深深的烙印,从此女孩变成了女人,女人的心里再难对他忘却...

因为性,让女人的心更加塌实的爱上了那个男人。

而性对于男人,或许男人也会对给予他第一次的女人记得,却不会像女人般刻骨,自然不会因为性而爱,却会因为性而对女人多一份责任感。

B.爱的行动
爱一个人是需要付诸行动的。如果还只是停留在喜欢的程度,是不会有多少进展的。
女人从相比较而言,是个弱者,需要男人来呵护,体贴,关怀。而爱一个人,更是需要用真心来保护自己的女人。

爱情其实是一种病。爱上一个女人,会开始茶不思饭不想,头脑里都是她的身影,响动的都是她的声音。爱情让你体内的肾上腺开始升高,头脑开始发热,脑袋里开始不由自主的以这个女人来转。想着她,并且希望占有她(身体,以及思想)
爱情是不顾一切的。爱上一个人,可以不管对方的家产,身世,相貌,身高,体重等等,甚至乎对方可能是别人眼里的坏人或反面角色。疯狂的恋上一个人时,甚至乎可以为对方舍弃一切,不顾后果的放弃一切,甚至乎可能生命。所以张爱玲说:爱,就是不问值不值得。

1 条评论:

匿名 说...

喜欢一个人可以有很多理由,因为外表,钱,或者才华。
爱一个人没有理由,即使他外表一般,没钱,没才华,但要是爱上了就爱上了,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情。
喜欢是轻松的,爱是沉重的~~~~~~~